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职业申报条件
全国统考的科目共16个科目:
育婴师(五级、四级、三级);秘书(五级、四级、三级);
营销师(五级、四级、三级、二级);
公关员(五级、四级、三级);心理咨询师(三级、二级);
电子商务师(四级、三级、二级);
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(四级、三级、二级);
项目管理师(四级、三级、二级);企业信息管理师(三级、二级);
职业指导师(四级、三级、二级);物流师(四级、三级、二级);
理财规划师(三级、二级); 网络编辑员(四级、三级、二级);
广告设计师(三级、二级); 企业文化师(三级、二级);
企业培训师(三级、二级);
具体报考条件如下:
一、秘书
(一)五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经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(二)四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 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四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3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4、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、以四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(三)三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三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3、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四)二级秘书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3、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,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二、推销员、营销师
(一)初级推销员(五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2、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。
(二)中级推销员(四级) 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后,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。
2、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。
3、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4、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以上。
5、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。
(三)助理营销师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2、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。
3、大学本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。
4、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。
(四)营销师(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大学专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大学本科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、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5、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,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结业证书。
6、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、营销专业(含经济管理专业)或相关专业研究生。
7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五)高级营销师(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4、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5、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及上,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6、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三、公关员
(一)初级(五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。
3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中等以上职业学校公关或相关专业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秘书)毕业证书。
(二)中级(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秘书)2年以上,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(新闻、广告、营销、秘书)3年以上。
3、具有公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。
(三)高级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:
1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。
四、心理咨询师
(一)心理咨询师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2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大专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二)心理咨询师(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博士学位。
2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硕士学位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者。
4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,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。
(三)心理咨询师(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专业博士学位,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,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。
2、具有硕士学位,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,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,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3、具有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医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,经心理咨询师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,且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。
五、电子商务师
(一)电子商务员(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2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者。
(二)助理电子商务师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,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2、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者;
3、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(含大专)毕业证书者。
(三)电子商务师(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2、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。
(四)高级电子商务师(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者;
2、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者。
六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
(一)人力资源管理员(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2)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二)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(5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6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三)人力资源管理师(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5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6)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四)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(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七、项目管理师
(一)项目管理员(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。
(二)助理项目管理师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,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3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4、取得硕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三)项目管理师(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(或同等学历),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,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,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3、具有研究生学历,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,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,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(四)高级项目管理师(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2、取得博士学位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1年以上,负责过2-4项以上复杂项目管理工作,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、奖励成果、论文著作),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3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,并担任项目管理领导工作3年以上,负责过3-5项大型复杂项目管理工作,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果(含研究成果、奖励成果、论文著作),经高级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毕(结)业证书。
八、企业信息管理师
(一) 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*毕业证书。
(*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:计算机科学与应用、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、电子商务、自动化、管理科学与工程、工商管理。)
(3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4)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5)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二)企业信息管理师(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(三)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(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九、职业指导人员
(一)职业指导人员(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 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2、 具有大专学历(含同等学历)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(二)助理职业指导师(三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 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2、 具有大本学历(含同等学历)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3、 取得职业指导员资格证书1年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(三)职业指导师(二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 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2、 具有大本学历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3、 具有硕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4、 取得助理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2年以上,至少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专业论文一篇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。
(四)高级职业指导师(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 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
2、 具有博士学位(含同等学历),连续从事本职业满2年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
3、 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3年以上,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,经职业指导人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者
4、 在职业指导领域,做出特殊贡献者
十、物流师
(一)物流员(四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1、 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3、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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